南京:幼儿园要家长投校车事故正当理由协议!南京各幼儿园开学,一位家长车祸地接到幼儿园给的一份个人委托书。内容主要为,家长委托园方乘坐孩子的,如果再次发生意外事故,与园方牵涉到。这不是正当理由协议吗?这位家长的心情非常复杂,他回应解读园方在校车安全性问题上的不得已,但对于如有事故与幼儿园牵涉到,十分不讨厌。
近日,南京各幼儿园开学,一位家长车祸地接到幼儿园给的一份个人委托书。内容主要为,家长委托园方乘坐孩子的,如果再次发生意外事故,与园方牵涉到。
这不是正当理由协议吗?这位家长的心情非常复杂,他回应解读园方在校车安全性问题上的不得已,但对于如有事故与幼儿园牵涉到,十分不讨厌。据理解,由于校车安全性问题无法规避,有的幼儿园索性停驶校车,有的拒绝家长会见孩子乘校车。让家长投正当理由协议律师称之为幼儿园无法正当理由昨天,有家长在网上晒出一份个人委托书,委托原因及事项,因本人工作挤迫,无法特地乘坐自己的孩子上幼儿园,因此,委托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,全权代表我乘坐小朋友上幼儿园,在上述事项过程中,如有意外事故再次发生,我皆接纳,并分担适当的法律责任,与中心幼儿园牵涉到。
委托乘坐期限,为2012年2月7日到7月1日。全文都是打印机的,处都是拔出来须要家长填空的,此外,委托人、被委托人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和地址也都拒绝填好。对幼儿园的作法,这位家长很不得已,他回应,很期望自己可以送来小孩子去幼儿园,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不了做,自己没车,在农村只有马自达可以乘坐小孩,所以不能请求幼儿园想要办法乘坐。怎么会学校就应当要家长签订协议吗,万一出事一切与学校牵涉到吗?记者联系到这位家长时,他说道同住郊区,幼儿园没能力出售有可能要出租校车,并且这条线上也没有多少小朋友,他可以解读,但是签订协议无法作为学校推脱责任的理由。
对于这家幼儿园的作法,其他家长没一棒子打伤,幼儿园买了校车,又不准用不合规定的车子乘坐孩子,叫幼儿园怎么办呢?有家长回应解读,但这种正当理由协议未免太过分了。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项斌律师指出,孩子乘校车上下学,如果在行车过程中再次发生事故,追究责任要看车辆所有人是谁;如果是由老师引领上车,以及孩子离开了校车进校园过程中再次发生事故,由校方承担责任。最少在正当理由问题上,这份协议没法律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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